马哲老师对哲学规律的趣谈

首先我要声明,我不是研究哲学的,只是上课的时候看到“否定之否定”这词,感觉特别绕口,光看字面是不好理解其意思。好在老师有专门举了例子做解。话说那老师挺好玩,年纪一大把,上课的风格却不死板,马哲这么无聊的课,他讲起来却头头是道,课堂还能充满笑声,这教学本事真让人刮目相看。

比如说到原因导致结果,然后结果会反作用于原因,老师就直接了当举例,比如人穷了,就会尝试借高利贷,然后借了高利贷反过来更穷了,这就是结果的反作用……我茅塞顿开!

“否定之否定”呢?我们都知道量变到质变,“否定之否定”就是在这其中起作用的,曾经有个学生问过老师类似的问题,说的是原始社会的婚姻关系,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的嘛,婚姻关系也极为混乱。后来社会发展,产生阶级了,阶级社会把以前很多东西都淘汰,也就是否定掉,混乱的婚姻关系被否掉了,产生了新的一妻多夫、一夫多妻、一夫一妻。当时那学生提出的问题就是,从奴隶社会、封建社会、资本主义社会等等,生产力虽然逐步提高,但都只是量变,婚姻关系也不断的被否定、到现在是一对一的关系。依据哲学规律,到共产主义的时候,社会再度质变,不存在阶级差别的,以前的婚姻关系也将再度被否定,那变成什么了??

当时被学生这么一问,老师自己也迷糊了,回去仔细想过后,老师说,到共产主义社会,阶级差别消失之后,旧婚姻关系随之被否定,这是必然的事,否定成什么现在想不出,有可能是无婚姻、或则跳回到以前的混乱时代也未尝不可,但那时候的人是高度文明的、思想是高度觉悟的,所谓的多对多婚姻关系,也必然跟以前野蛮时代的有所不同!

这神一般的解释,让我对这“量变到质变、否定之否定”有了极为深刻的印象,能搬弄那么奇特例子出来上课的,这好老师不可多得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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